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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疗科您了解多少?

2018-7-20 15:29:48??????点击:
    近日,承德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妇幼与计生监督科执法人员对我市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中医科。该单位开展妇产科、化验室、超声检查等诊疗活动。那么,全科医疗科能开展什么诊疗活动呢?是不是全科医疗科 “什么病都可以治,什么科目都可也以开展”呢?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27))中对全科医疗科释义: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等提供的服务。《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8号)明确指出:全科医疗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其具体诊疗范围应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第七条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仅为全科医疗科的,设置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诊疗科目的,属于超范围执业。

全科医疗服务包括哪些?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医疗服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